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业主委员会 , 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 , 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 。其成立条件有:
1、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 , 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
业主委员会成立必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 到会业主至少一半以上;须有合法并完善的《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等文件 , 并报批具有投票权2/3以上的业主通过;公布成立结果、相关资料 , 经小区大多数业主核实无误后进行备案等等 。
业主委员会通常由5-11人组成 , 委员必须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也可以根据小区情况在议事规则或管理规约中对委员人数进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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