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死后土地归谁所有,老人的地收获以后应该归谁

老人的地收获以后应该归谁
每位公民对自己的财产享有所有权和支配权 , 任何人不能加以剥夺 。每个人在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利那是一种自由 , 超过这个范围行使权利将会变成枷锁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 子女为年迈父母的法定监护人 , 子女在父母年老后应做好监护人的责任 。
对于老人的土地的管理和收益的归属问题 , 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 ,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 , 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 , 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
父母死后土地归谁所有父母去世后 , 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或者国家所有 , 而使用权或者承包权可以由子女继承 。父母去世后土地城堡分配情况可以分为:
(一)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耕地、草地 , 农村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的 , 承包地按“户”拥有 , 户上有人 , 地就不减半分 。如果老人和子女没有分户 , 老人去世后 , 承包的耕地、草地的土地确权归其子女名下 。如果老人已经和子女分户 , 老人去世后户上没有其他人了 , 就属于“整户消亡” , 则其承包的耕地、草地由村集体进行回收 , 再另行分配 。
(二)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林地 , 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林地 , 无论老人和子女是不是分户 , 林地的土地确权都归其子女 。所以 , 就算是已经分户了 , 老人去世了 , 子女可作为继承人继续承包林地 , 可对林地进行土地确权 。
(三)老人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 , 农村还有一些荒山荒地等土地 , 如果是老人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承包的荒山荒地 , 老人去世后 , 无论老人和子女是否分户 , 荒山荒地的承包收益按照相关法律继承分配 , 承包经营权可以由继承人继续承包 , 然后土地的确权由继承人进行 。若继承人不愿意继续承包的 , 可以将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 , 转让费由继承人分配 。
(四)老人的宅基地 , 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 。
耕地分类
1、常用耕地:是指专门种植农作物并经常进行耕种、能够正常收获的土地 。包括土地条件较好的基本农田和虽然土地条件较差 , 但能正常收获且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可用耕地 。常用耕地作为中国基本的、宝贵土地资源 , 受到中国法律严格保护 , 未经批准 , 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占用 。
2、临时耕地
临时性耕地:又称“帮忙田” , 是指在常用耕地以外临时开垦种植农作物 , 不能正常收获的土地 。根据法律规定 , 种植农作物坡度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要逐步退耕还林还草 , 在其它一些地方临时开垦种植农作物 , 易造成水土流失及沙化的土地 , 也要逐步退耕 。因此 , 我们又可称这部分临时性耕地为待退的临时性耕地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父母死后土地归谁所有,老人的地收获以后应该归谁】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 , 不得继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 , 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 , 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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