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抵押和质押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是什么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如何区分抵押和质押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是什么】 (1)、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权利 。
(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移转占有 。
(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 , 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 , 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 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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