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特征包括哪些,知识产权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主要特征: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 , 比如 , 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 。
从法律上讲 , 知识产权具有三种最明显的法律特征:
1、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 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 , 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 , 受该国法律保护 。
2、知识产权的独占性 , 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 , 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 。
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 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 , 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 受法律保护 , 不容侵犯 。”
知识产权的特征包括哪些知识产权的特征:(1)无形财产权 。(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 。(3)双重性 。(4)专有性 。(5)地域性 。(6)时间性 。
【法律分析】
知识产权的特性:1、无形财产权;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 , 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 。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 , 它只保护财产权 , 不保护人身权;4、专有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除了权利人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外 , 权利人外的任何人都不能拥有或者使用 。5、地域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多边协定外 , 依一国法律取得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 , 受该国法律保护 。6、时间性: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其权利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 , 一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 , 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 , 或者说该知识产权就依法丧失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
知识产权法的特征有主要特征:1、 知识产权 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 , 比如 ,  商标权 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 。法律特征:从法律上讲 , 知识产权具有三种最明显的法律特征:1、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 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 , 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 , 受该国法律保护 。2、知识产权的独占性 , 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 , 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 。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 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 , 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知识产权》和《 著作权 》的规定 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1)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第一 , 独占性 , 即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 , 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 , 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 , 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 。第二 , 排他性 , 即对同一项知识产品 , 不允许有 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2)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 , 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 , 即具有严格 的领土性 , 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3)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 , 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 , 这一权利就自行 消灭 , 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 , 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狭义的知识产权制度 , 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法 , 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 专利权 、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分 为两个类别:文学产权和工业产权 。广义的知识产权制度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 计权等各种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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