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 , 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 , 需要携带以下五个证件和证明:1、双方的户口证明;2、双方的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书;5、双方的结婚证 。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当事人离婚的 ,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 , 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四)离婚协议书;(五)结婚证 。第十五条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
推荐阅读
- 电镀膜是什么意思
- 沈阳高新区属于哪个区
- 冰淇淋蛋糕可以保存多久
- 2022情人节寄语 情人新年寄语2022
- 求高考金榜题名要去哪个寺院 拜什么菩萨
- 国画用什么宣纸
- 有机和无机的区别,有机高分子和无机材料的区别
- 蒸柚子要多久
- 桑蚕丝围巾怎么清洗 桑蚕丝丝巾怎么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