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416条如何理解】民法典第416条的意思是:双方因为购买一件物品时 , 物品已经交付但是买受人暂时没有钱付款 , 出卖人在十日内 , 和买受人对该物品的金额价值订立抵押 , 该出卖人对于该物品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 若之后买受人将该物品质押或者抵押的 , 出卖人均比后者优先受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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