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短信在离婚中可以作为证据吗


手机短信在离婚中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 但是应当符合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
【手机短信在离婚中可以作为证据吗】证据必须查证属实 , 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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