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机动车可以扣留六十五天,其中包括检验报告、鉴定完成的六十日和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要在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车辆的天数 。
【法律依据】
【事故车可以扣留多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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