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检察院叫去谈话流程,检察院问话办案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二 )


1、提供法律咨询,与侦查机关交涉 。
接受犯罪嫌疑人及家属的法律咨询,将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予以告知;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有权对侦查人员的询问笔录进行核对和修改;对于侦查机关的鉴定结论有被告知和对鉴定提出异议的权利;对侦查人员申请回避的权利等 。
2、向侦查机关了解嫌疑人涉嫌罪名及案件的进展情况,对涉嫌的罪名和量刑进行详细分析 。
3、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符合法定情形,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
自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有权委托辩护人,在律师事务所办完委托手续后,我们将提供如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向检察院发函及授权委托书,通知检察院我们将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进行辩护 。
2、查阅、摘录、复制案件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 。
律师有权到人民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的诉讼文书和技术鉴定材料 。诉讼文书包括立案决定书、拘留证、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证、搜查证、起诉意见书及其它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包括法医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物证技术鉴定等鉴定性文书 。
3、与犯罪嫌疑人通信和会见 。
律师可以直接独立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制作律师会见笔录 。
4、经证人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
5、申请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 。
6、经检察院许可,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害人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
7、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
8、向检察机关提出交换意见 。
三、刑事案件办案流程之法院审判阶段
自案件移送到法院之日起,被告人及其亲属有权委托辩护人,在律师事务所办完委托手续后,我们将提供如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一审阶段
1、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向法院发函及授权委托书,通知法院我们将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进行辩护 。
2、审查本案是否属于收案法院管辖 。
3、查阅、摘录、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材料 。案件材料应当包括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 。缺少上述材料的,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人民检察院补充 。查阅案件材料时,我们将主要关注:
①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法定情节,包括犯罪时间、地点、主观目的、手段、后果等;
②被告人无罪、罪轻、自首、立功的事实和材料;
③鉴定材料的主体、内容是否合法,诉讼参加人的基本情况
④被害人的伤残或损失情况;
⑤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手续是否齐备;
⑥同案其他被告人的起诉是否影响本案定性;
⑦证据是否合法,证据之间是否存在矛盾;
⑧其它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
4、通信和会见犯罪嫌疑人 。
①被告人收到起诉书的时间;
②被告人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罪名是否认可;
③是否有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的情节、事实或线索;
④是否存在超期羁押的情况;
⑤人身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⑥向被告人介绍法庭审理流程,其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⑦告知被告人开庭时的注意事项;
⑧了解检察院公诉人和法院法庭的组成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回避事由 。
5、经证人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
6、申请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
7、申请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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