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 , 方可交付使用 。另外 , 根据法律规定 ,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 , 经验收合格后 , 方可交付使用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 , 不得交付使用 。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验收竣工的工程具备哪些条件】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 , 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 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 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 , 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 , 不得交付使用 。
推荐阅读
- 地笼捕鱼用什么饵料最好?
- 试用期请假最长多久
- 怎么打开可移动磁盘
- 电风扇通电后不转怎样处理,专业维修方法给到你
- 腊肉晒几天就可以收了
- 男士脸上长痘痘用什么方法能好
- 古代没辣椒怎么吃辣味
- 怎样写调研报告范文
- 关于社会青年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