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民法总则》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姓名权受侵犯怎么办】《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推荐阅读
- 冬荫功汤的热量是多少
- 买房子首付款交了可以退吗
- 环球影业属于哪个公司
- 梦见冰柜是什么意思
- 买回来的活虾怎么保存
- 连续失眠快崩溃的说说 失眠崩溃句子说说心情
- 为什么电脑没有A、B盘
- 山姆会员卡不用了需要退卡吗
- 芍药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