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新生儿上户口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 , 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
4、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 , 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 , 报市局审批 。
5、对出国人员(留学、经商、务工)在国外出生子女的落户问题 , 应本着简化手续的原则 , 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 , 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 可在其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抚养人处落户 。
因各地政策存有差异 , 建议办理时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科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七条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哪些材料】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 , 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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