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强制拆迁造成损失怎么办

政府强制拆迁造成损失怎么办
政府强制拆迁造成损失的被拆迁人的具体解决方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 , 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 订立补偿协议 。
补偿协议订立后 ,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 , 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强拆房屋违法应该怎样获得赔偿和怀复原状房屋被强拆后 , 当事人可以申请赔偿 。包括被征收人所可能享有的全部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 , 另外还包括因强拆造成屋内物品损失的赔偿等 。具体赔偿数额标准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实际损失确定 , 我国法律规定 ,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 造成损失的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尚不构成犯罪的 , 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房屋强拆程序是什么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 , 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 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 , 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 , 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 , 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实施强制拆迁时 , 
被执行人应当到场 , 当然 , 如果其拒不到场 , 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 , 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
5、物品清点登记后 , 应运至指定处所 , 交给被执行人接收 。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 , 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 , 同时 , 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 , 通知当事
【政府强制拆迁造成损失怎么办】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 。逾期不领的 , 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 , 由裁决机关接收 。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 造成损失的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 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 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房子强行拆迁怎么办政府强行征地可以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反应 , 如未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 。征收土地除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 , 违反规定征收土地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 , 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 , 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 , 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 , 其批准文件无效 , 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 , 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 , 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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