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归谁管

【高空坠物归谁管】
高空坠物是由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和县材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监管的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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