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自诉立案标准】
拒执罪自诉立案标准为:1、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推荐阅读
- 赋是一种什么文体
- 女生睡觉穿文胸吗
- 孔雀鱼怎么分公母 孔雀鱼怎么分公母图解
- 唯美心情语录
- 统招生和定向生有什么区别
- 与仔细有关的名言
- 朋友孩子高考祝福语 朋友孩子高考祝福语怎么写
- 故意毁坏财物多少够立案
- 微信发照片如何发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