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可以变更承租权,公房承租人变更需要所有人同意么

公有住房可以变更承租权吗
公有住房可以变更承租权,与承租人生活在一起的人,享有承租权,但是,承租人不能自动变更承租权,需要向产权单位申请变更,且变更承租人需要得到户口在该公租房内的所有使用权人的同意 。如果其他子女的户口不在此房内,不用征求产权单位的同意 。变更为个人均可,但需要产权单位的同意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为: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只有符合上述五大条件,才能进行公租房变更承租人 。另外,申请公租房变更承租人需携带所需证明材料 。若申请人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或者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过户的,可以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变更 。
公房承租人变更需要所有人同意么法律主观:
公房承租人变更的条件有哪些,公房承租人变更申请的条件有: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5、没有其他住房 。6、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 。实际的承租人应当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确认或变更 。政府公房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北京市有关公房承租人的条件的,应当予以变更,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而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不予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 。在法院做出变更判决并生效后,当事人可据此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变更 。相关知识
法律客观:
首先明确一点,公房承租与私房承租的法律规定是不同的 。根据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前提条件是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 。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居住人符合该前提条件的,共同居住人之间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 。协商不成的,由公房产权人根据共同居住人的住房状况书面确定承租人 。所以如果公房承租人死亡,房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承租权是不能直接转给某一人的 。房屋由谁承租,需要由共同居住人协商确定,然后向公房产权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更名手续,他人包括家中的其他亲属因不是共同居住人无权干涉 。如果某人瞒着其他共同居住人去办理了承租人更名手续,那是违法的和无效的 。出现争议后,权益受到侵害的共同居住人可以到房管部门要求撤销更名,或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承租人 。
公租房可以变更承租人吗公租房可以变更承租人 。公租房只有在原承租人死亡或者外迁时才能变更承租人,申请变更承租人还需要以下条件:
1、变更后的承租人与原承租人是一起生活在公租房的家庭成员;
2、变更后的承租人本地无住房;
3、其财产收入低于规定标准;
4、需要向当地的公租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申请 。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所需以下材料:
1、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图章;
2、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3、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4、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
5、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
6、过户申请书 。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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