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委托代理终止有哪些情形】(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
推荐阅读
- 老凤祥专柜回收黄金吗
- 莫西沙场口的翡翠什么特征
- 用八个字来形容自己没感情 怎样用八个字形容感情可否具体
- 抖音怎么放两张照片
- 春考报名时间什么时候
- 怪物猎人巨甲虫在哪儿
- 荣耀手环6nfc功能怎么用
- 何时做加法何时做减法 申论
- iOS 14将包括对iPad的改进的鼠标光标支持的IP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