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不合理违反哪一规定 运用不合理违反什么规定

运用不合理违反什么规定(运用不合理违反哪一规定)1.会计科目运用不合理违反哪一规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建议对好入座,---如果会计主管聘用不合格会计人员,造成企业会计核算混乱应该是要付一定责任的)
第二十五条 单位行政领导人、会计人员违反本法第二章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
第二十六条 单位行政领导人、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七条 会计人员对明知是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予以受理,或者对明知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制度、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予以办理,单位行政领导人、上级主管单位行政领导人对明知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制度、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决定办理或者坚持办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会计科目运用不合理违反哪一规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建议对好入座,---如果会计主管聘用不合格会计人员,造成企业会计核算混乱应该是要付一定责任的)
第二十五条 单位行政领导人、会计人员违反本法第二章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
第二十六条 单位行政领导人、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七条 会计人员对明知是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予以受理,或者对明知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制度、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予以办理,单位行政领导人、上级主管单位行政领导人对明知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制度、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决定办理或者坚持办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3.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有哪些?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可以处两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 (二)私设会计帐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
4.公司应按哪些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
公司不应随便打乱重编 。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
(二)公司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
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三)公司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
5.违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 原发布者:wen1578
第八章违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一节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一条违反财务内控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理:(一)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的,给予警告处分;(二)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和核销、重大关联交易及重大对外担保等事项,未按照法人治理要求报董(理)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三)大额财务开支事项未按规定报财审委审查的,给予经济处罚;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四)处置抵债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办理房产租入、租出,以及大额财务开支等事项,未按规定实施财务公开的,给予经济处罚;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处分;(五)对外投资入股未按规定履行审查审批程序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第二条违反重大财务政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理:(一)私设“小金库”,或未将收入纳入账内核算直接抵顶支出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二)资产未按规定纳入账内核算,造成资产流失或损害单位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三)对外出租房产等资产(含抵债资产),未按规定收取租赁费,或超过规定时限六个月仍未收取租赁费且未与承租人解除合同的,给予经济处罚;情节较重的,给予警
【运用不合理违反哪一规定 运用不合理违反什么规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