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表示专利巨魔应该停止挖掘以上诉至最高法院


苹果已经要求最高法院抛弃Straight Path IP Group的一份请愿书,声称联邦巡回法院在没有任何解释的情况下错误地维持了下级法院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裁决,Apple声称请愿书对普通法院诉讼构成了挑战,并且SPIP应该“停止挖掘” 。
2016年,Straight Path IP Group再次起诉苹果,指控iPhone制造商侵犯了涉及影响FaceTime的实时视频会议和音频会议以及设备之间的点对点通信的四项专利 。所面临的四项专利在面对其有效性挑战之后,在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的复审中幸存下来,从而对其有效性给予了一定的重视 。
该诉讼已在地区法院阶段有效关闭,并裁定不侵犯专利权 。SPIP向联邦巡回法院提出上诉,但未能成功说服法院,但是上诉的裁决促使SPIP向最高法院请愿,以说明裁决的进行方式 。
SPIP质疑联邦巡回法院的一项议事规则,特别是第36(e)条是否“通过授权联邦巡回委员会的小组成员在不做任何解释的情况下确认仅解决法律问题的地方法院判决,从而违反了第五修正案 。”在有关上诉中,联邦巡回法院发布了“确认”裁决,并在单行裁决中引用了该裁决 。
SPIP于8月23日向法院提出请愿书,但本案的两个辩护方苹果和思科在9月初放弃了回应权,法院却要求两家公司
在10月18日之前做出回应 。,它通过建议“孔的第一定律陈述:'当您发现自己在孔中时,停止挖洞”来介绍该文本,并且由于SPIP面临可能针对“轻打官司”的制裁,因此SPIP会通过要求“继续挖洞”评论“与该案可疑案情无关的,经常被否决的,不可分割的问题,这将颠覆每个巡回法院的做法,并颠覆本法院一个多世纪的先例 。”
在未能就此事说服地方法院,以及在上诉中看到类似的结果之后,苹果公司指出:“ Straight Path并没有放弃铲子,而是要求法院授予证明书-并非基于其侵权要求的实质,而是根据规则36发出简易确认书的惯例 。”
苹果公司认为,该请求“与其他十几个请愿书没有区别”,法院此前已拒绝了该请求 。“它应该遇到同样的命运 。”
SPIP的查询显示“在联邦法律问题上没有冲突”,也没有“提出任何实质性的联邦问题”,并且对司法系统“一点也不重要” 。
苹果写道:“简易确认书的确切内容对诉讼人或法院没有实际影响 。”“如果有一个案例可以审查这个问题,那么考虑到Straight Path的诉讼显然是毫无根据的,也许是可以制裁的,那就不是那样了 。”
思科也向最高法院提交了文件,说基本上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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