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没有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 , 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 , 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的赔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 , 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如果强行辞职有什么后果】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 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 , 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 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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