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LG的Bootloop问题的一项集体诉讼已被迫仲裁


【针对LG的Bootloop问题的一项集体诉讼已被迫仲裁】LG设备上的Bootloop臭名昭著,经常被用来反对LG制造的设备优劣的争论 。LG 承认Bootloops是与G4有关的硬件,并承诺“在充分保修下”修复受影响的设备 。但是,尽管LG可以解决问题,但同样的问题仍然困扰着其他LG制造的设备,例如Nexus 5X,LG V10和LG V20 。
OEM几乎没有喘息的机会,消费者不得不向法院寻求正义 。一个集体诉讼案被起诉LG 在LG继续制造与缺陷,智能手机和没有用召回修复和维修容易设备跟进 。该诉讼甚至声称LG将保修范围内的引导循环设备替换为再次屈服于引导循环的设备 。
最初,该诉讼是针对LG G4和LG V10 向LG提起的 。随后,LG制造的Nexus 5X,LG G5和LG V20 也添加到了机壳中 。
此案的最新进展对受影响的消费者以及希望一劳永逸地结束引导循环的人们造成沉重打击 。加州地方法院已通过一项命令,要求对此案进行仲裁,因此驳回了集体诉讼 。LG已提出动议以仲裁的动议,并根据案件的事实,法院认为适宜的是批准该动议并驳回诉讼,而不会产生损害(稍后将再次提起诉讼的“门户开放”) 。
LG通过在其销售策略中采用的精明的法律技巧,批准了LG提出的动议 。AndroidPolice已上传了该命令的副本,其中提到法院已采用Hill诉Gateway 2000,Inc的[著名]案中规定的标准。希尔案基本上规定,即使在合同时没有明确阐明附加条款,也可以成为当事方之间合同的一部分,但前提是当事方有机会检查条款,并且他们可以接受附加条款 。被假定为他们缺乏拒绝 。
以LG为例,每部购买的手机都装在一个盒子里,里面装有与LG有限保修有关的文件 。有限保修中包含一项仲裁条款,该条款使双方(LG和买方)具有约束力,可以通过具有约束力的仲裁而不是在法院解决争端,除非买方选择退出 。选择退出此仲裁条款(禁止集体诉讼和陪审团的条款)的时间是受限制的,购买者可以选择从该日起30天内向LG发送电子邮件或拨打免费电话购买 。
将Hill的案例应用于精心起草的《保修协议》,“有限保修”的其他条款将适用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这与购买者在购买前甚至不知道这些附加条款的存在无关,也不受忽略我们电话亭内所有文档的单纯性的影响 。由于有关仲裁的协议和免于提起拒绝该条款的民事诉讼的协议,购买者在30天的期限结束时被视为已接受仲裁条款 。根据适用于LG案件的法律,在这种情况下,沉默确实构成了同意 。
个以上{在订单}讨论?状态特定的法律明确指出每个三种状态的 确认,拆封或“现成”协议,如被告的,可以 通过接受西莱NCE或无为 。可以在产品包装盒内找到的此处的协议 为原告提供了30天的时间来退还产品或选择退出 仲裁条款 。原告选择 保留 电话而未选择退出 。结果,法院同意被告人的意见,即原告已同意框内的协议,包括仲裁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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