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静案全部证据 黄静案八大疑点

黄静案指的是一起发生在2003年初,湖南省湘潭市的离奇案件 。黄静1999年6月毕业于湖南省第一师范学院,后在湘潭市临丰小学当音乐教师 。2003年2月24日被发现裸死在宿舍,离奇之处在于,当案件受到关注的时候所有证据全都消逝了 。
黄静案调查经过
2003年2月24日上午,黄静被发现裸死在宿舍床上,全身赤裸并有多处伤痕,尸检报告称其为处女 。
但其前男友姜俊武的精液在现场被发现,湘潭市公安局和湖南省公安厅初步检验认为是急性心肺功能衰竭而死 。
其家人确认为黄静之死是男友暴力强奸未遂导致拒绝火化 。
7月3日南京医科大学鉴定为心肺功能衰竭证据不足,属于非正常死亡
8月14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也认为是非正常死亡 。
2003年6月2日,姜俊武被刑事拘留,8月1日被涉嫌强奸(中止)罪移送湘潭市检察院起诉 。
12月22日,湘潭市雨湖区检察院采用省公安厅的鉴定,一强奸(中止)罪起诉姜俊武 。
姜称:当晚他与黄发生了抚摩等自愿的亲昵活动,没有试图强奸她 。
黄后来浮现口吐白沫、抽搐的症状,但自称没事,他于是在清晨离去 。
黄静死因的三种说法
【黄静案全部证据 黄静案八大疑点】关于黄静的死因,网上流传著多种说法,重要由三种,即谋杀、误杀、自然死亡 。
黄静案中主张谋杀的是黄静的家人和某些同情者,以李健、黄母为代表,他们的重要依据是黄静准备与前男友姜竣武分手,当作顽强子弟、花花公子的姜竣武因为得不到黄静,而产生杀人恶念,2月23日当晚将黄静骗出,和其他三个帮手用酒精或者迷药将黄静弄昏,将黄静送回宿舍后实施摧残、强奸,然后杀人灭口 。
1、谋杀
这种说法的依据是黄静准备与姜竣武分手的日记,判断姜有杀人动机,黄静身上有上百处伤痕,判断黄静受到了非人地折磨 。本来,通过黄静日记判断姜的杀人动机,过于武断,而黄静身上的所谓伤痕,大部分是尸斑反映,黄母爱女心切,又没有法医学常识,所以做出了错误的判断 。
黄静身上的重要伤痕是腿部、颈部、嘴角部,脖颈和嘴角的伤痕是窒息死亡的明显标志,惋惜因为种种真相,没有引起法医的注意 。后经多次勘验、分析,谋杀之说缺乏客观证据 。也不符合生活逻辑 。黄妈妈指控姜竣武谋杀所以受到诟病,真相正在此处 。
2、误杀
主张误杀的是黄静的前代理律师和部分学者,如刘路、杨支撑、艾晓明等 。他们的根据是姜竣武开始并没有杀害黄静的想法,但是有占有黄静、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想法 。由于黄家家教很严,姜竣武在海南旅行期间都没能占有黄静,因此,他非常清楚,在黄静准备与其分手的情况下,与黄静发生性关系黄静决不会允许 。但不占有黄静任其飞走又心尤不甘,情急之下或者在其他朋友的纵拥之下,2月23日晚将黄静骗出,伙同其他三人将黄静灌醉或者迷倒,夜晚二时左右送回宿舍 。姜竣武在宿舍将黄静衣服剥掉,欲行强奸,不了黄静醒来,与之搏斗,姜竣武担心被邻居听见,卡住黄静脖颈,用被子捂住黄静头部,不料导致黄静窒息死亡 。这就是黄静脖颈、嘴角留有伤痕的真相 。
应该说黄静死亡并不是姜竣武有意追求的结果,但是姜竣武应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黄静死亡的结果,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仍然构成间接有意杀人罪 。
黄静死亡后,姜竣武心尤不甘,又进行奸尸,但因人已死去,肌肉松懈,未能破坏处女膜,这就是为何首次尸检阴道口有男性粘液(已提取,后被法医吴建群藏匿),大腿处有擦伤的痕迹,地板上有多达六块带精斑的纸团的真相 。根据有关专家的研究成果,男女作爱后的擦拭下阴普通情况用纸是两之三块,用四块是极限 。用六块纸擦拭连下因都擦伤则纯粹是为达到掩饰的目的而进行的不正常行为 。
姜竣武在现场试图偷著拿走黄静内裤,被黄家人发现抢回,交给法医吴建群当作主要证物保存,吴建群居然藏匿,且拒不承认曾收到此证物 。众所周知,涉嫌性犯罪的现场,被害人内衣是必须提取的证物,吴建群竟然对央视采访人员说他不认为内裤必须提取 。此法医的昏聩和狡辩真是无以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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