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爵位制度

【东汉爵位制度】东汉爵位制度是二十等爵制度,其中七大夫以上为吏爵,可令食邑;七大夫以下为民爵,只及其身与户 。后其爵渐轻,武帝时在此之外,又特设武功爵十一等:一级造士,二级闲舆卫,三级良士,四级元戎士,五级官首,六级秉铎,七级千夫,八级乐卿,九级执戎,十级政戾庶长,十一级军卫 。规定立功受爵的将士可以补吏,可以赎罪,功劳超等者,大者封侯,小者补郎,使受爵者得到实际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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