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

合同成本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计入合同成本的各项费用:
直接费用 , 由于直接费用在发生时能够分清受益对象 , 所以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 , 间接费用虽构成了合同成本的组成内容 , 但间接费用在发生时一般不宜直接归属于受益对象 , 而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合同成本;二、与建造合同相关的借款费用:
建造承包商为客户建造资产 , 通常是客户筹集资金 , 并根据合同约定 , 定期向建造承包商支付工程进度款 。建造承包商在合同建造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 ,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的资本化条件 , 应当计入合同成本 。
三、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费用:
【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建造承包商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 , 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应当予以归集 , 待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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