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致轻伤害,想写上访信

你可以去公安局告,也可以去法院告,去检察院告,这些你试过没有?不要受一点点委屈就上方,这是一种很激进的方式,而你这个事情,虽然在你看来很委屈,但是从整个司法的角度来看,你这个只能算鸡毛蒜皮,为这点小事就上方,只会招来信访人员的厌恶而已 。
我建议你直接去法院起诉,或者去上级公安局投诉要求指定立案,这个才是正规渠道 。
我被打成轻伤 。
怎么写上访稿纸
你越级上访,可能会影响当地的省市相关领导的政绩,好像有上访率问题所以一些省市私下(违规的)就在京截留上访的人员,强制押回去但注意就算你成功越级到京上访,好像有的在京部门也不是由北京直接过问,而是发回原籍相关部门去审理,北京不可能各部门直接去插手外地省市的一些事物,也没那人力以上仅供参考
政府警务室的人欧打上访人,是指用脚踩,踢,并用拳头打,这样合法...
信访人依法上访并不违法,政府部门阻止上访并派人看管这是违法行为 。
按照我国《信访条例》第二条,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
因此,国家允许采用正当途径的信访,但前提是不能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
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责任制,切实落实领导责任,惩处信访工作违纪行为,维护信访工作秩序,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信访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 。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违反信访工作纪律,是指违反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的行为 。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领导责任,是指有关领导人员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时,承担的与领导工作职责相关的责任,分为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
主要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影响或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 。
重要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参与决策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影响或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 。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一)决策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 (二)主要领导不及时处理重要来信、来访或不及时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对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未按有关规定落实领导专办责任,久拖不决,造成严重后果的 。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拒不办理上级机关和信访工作机构交办、督办的重要信访事项,或者编报虚假材料欺骗上级机关,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拒不执行有关职能机关提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 (三)本地区、单位或部门发生越级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后,未认真落实上级机关的明确处理意见,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或引发重复越级集体上访,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四)不按有关规定落实信访工作机构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等建议,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一)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工作作风简单粗暴,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对信访事项应当受理、登记、转送、交办、答复而未按规定办理或逾期未结,或者应当履行督查督办职责而未履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对重大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应到现场处置而未到现场处置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社会影响的 。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一)超越或者滥用职权; (二)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 第九条违反规定使用警力处置群体性事件,或者滥用警械、强制措施,或者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武器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
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
第十条在信访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 。
第十一条 有本规定第五条至第十条规定的行为,除给予政纪处分外,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可同时建议有关机关给予组织处理 。
第十二条 有本规定第五条至第十条规定的行为,但未造成较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可以责令作出深刻检查或给予通报批评 。
第十三条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
经典咏流传为什么火了 16首经典诗词盘点
今年春节,央视综合频道推出创新文化节目《经典咏流传》在线观看,探索流行音乐与诗歌的结合,让诗词之美走进千家万户 。
作为一档文化类节目能如此大受欢迎,必然有其独到之处 。
实际上,以传承经典为要任的文化类节目,自《见字如面》在线观看(?ω?)、《中国诗词大会》在线观看和《朗读者》在线观看(?ω?)相继走红后,跟风的太多 。
《经典咏流传》则以“经典诗词+音乐”的组构样式,也更为纯粹和清爽 。
使得人们坐在电视机前,少了几分喧嚣与浮躁,心灵多了几许纯净与安宁 。
同时,采用更符合时代潮流的音符与节奏,吸纳更多的时尚元素,而不是简单的照搬、复制古人的吟唱,比如在第三期中,经典传唱人汪明荃和罗家英除了在秦观的《鹊桥仙》中,唱出爱情的豁然与信任,他们还借徐小凤女士的《顺流逆流》在线观看(?ω?),唱出了两人共同的坚守 。
经典咏流传1-3期音乐/诗词分享: 经典咏流传第一期 1、《明日歌》 作者:钱福 经典传唱人:王俊凯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 。
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
世人若被明日累,春去秋来老将至 。
朝看水东流,暮看日西坠 。
百年明日能几何?请君听我明日歌 。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 日日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
世人皆被明日累,明日无穷老将至 。
晨昏滚滚水东流,今古悠悠日西坠 。
百年明日能几何?请君听我明日歌 。
2、《滚滚长江东逝水》 作者:杨慎 经典传唱人:杨洪基、王晰 《廿一史弹词》第三段说秦汉开场词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
是非成败转头空 。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 。
一壶浊酒喜相逢 。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
3、《苔》 作者: 袁枚 经典传唱人:梁俊和孩子们 白日不到处,青春恰自来 。
苔花如米小,亦学牡丹开 。
4、墨梅 作者:王冕 经典传唱人:谭维维 吾家洗砚池头树,朵朵花开淡墨痕 。
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 。
5、登鹳雀楼 作者:王之涣 经典传唱人:疯马乐队 6、梁祝 《长沙铜官窑瓷器题词》 唐·佚名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
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 。
经典传唱人:巫漪丽 经典咏流传第二期 1、《三字经》 作者:王应麟 经典传唱人:王力宏 人之初,性本善 。
性相近,习相远 。
苟不教,性乃迁 。
教之道,贵以专 。
昔孟母,择邻处 。
子不学,断机杼 。
窦燕山,有义方 。
教五子,名俱扬 。
养不教,父之过 。
教不严,师之惰 。
子不学,非所宜 。
幼不学,老何为 。
玉不琢,不成器 。
人不学,不知义 。
为人子,方少时 。
亲师友,习礼仪 。
香九龄,能温席 。
孝于亲,所当执 。
2、枉凝眉 作者:曹雪芹 经典传唱人:陈力、余少群 一个是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 。
若说没奇缘 。
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 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 。
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 。
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3、声律启蒙 作者:车万育 创作年代:康熙 出处:《四库全书》 经典传唱人:赵照 4、定风波 《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 作者:苏轼 经典传唱人:黄绮珊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 。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
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 。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
5、秋思 作者:马致远 经典传唱人:胡德夫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 。
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
经典咏流传第三期 1、将进酒 作者:李白 经典传唱人:凤凰传奇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
2、送别 填词:李叔同 经典传唱人:沙宝亮、欧宁安娜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壶浊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3、鹊桥仙 作者:秦观 经典传唱人:汪明荃、罗家英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4、亭亭山上松——赠从弟(其二) 作者:刘桢 经典传唱人:孙杨 亭亭山上松,瑟瑟谷中风 。
风声一何盛,松枝一何劲! 冰霜正惨凄,终岁常端正 。
岂不罹凝寒,松柏有本性! 5、木兰诗 作者:北朝民歌,宋郭茂倩《乐府诗集》归入《横吹曲辞·梁鼓角横吹曲》中 经典传唱人:尚雯婕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 。
不闻机杼声,唯闻女叹息 。
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 。
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 。
昨夜见军帖,可汗大点兵,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 。
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愿为市鞍马,从此替...
殴打报复上访举报人适用那条法律?
报复殴打他人轻者违法,应当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致人轻伤,则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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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致轻伤害,想写上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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