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分类的区别,二级建造师中关于事故的分类的问题有哪些

二建分类的区别
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获得相应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担任对应专业项目的项目经理 。另外,一个已经获得某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还可以通过考试申请另外专业的增项资格,这样就可以担任不止一种专业工程的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中关于事故的分类的问题有哪些二级建造师中事故等级中人数不同,损失不同和处理方不同,具体如下
1、人数不同,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 。
2、损失不同,一般事故直经损100万至900万,较大事故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重大事故直经损5000万至1亿 。特别重大事故直经损1亿以上 。
3、上报机关不同,一般事故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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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的时间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
二级建造师有哪些专业是为了给招聘公司更好的职业区别规划 。
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 。获得相应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担任对应专业项目的项目经理 。另外,一个已经获得某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还可以通过考试申请另外专业的增项资格,这样就可以担任不止一种专业工程的项目经理 。
【二建分类的区别,二级建造师中关于事故的分类的问题有哪些】【其他】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现代大厦建筑工程是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称建筑工作量 。这部分投资额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 。包括厂房、剧院、旅馆、商店、学校、医院和住宅等:“附属设施”指与房屋建筑配套的水塔、自行车棚、水池等 。“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指与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相配套的电气、给排水、通信、电梯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
建设工程与建筑工程概念的区别《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显然,建筑工程为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与建设工程的范围相比,建筑工程的范围相对为窄,其专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因此也被成为房屋建筑工程 。故此,桥梁、水利枢纽、铁路、港口工程以及不是与房屋建筑相配套的地下隧道等工程均不属于建筑工程范畴 。公路工程:公路的新建或改建任务是根据公路网规划确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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