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改随继父姓,生父拒付抚养费辩称有协议、伤自尊( 二 )


父母给付抚养费的义务
不会因离婚以及小孩姓氏改变而能够免除
父母离婚后,是否可以给子女改姓?子女如改姓,一方是否可因此拒付抚养费?对此,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也采访了多位专业律师,对此进行了详细解析 。
1.“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抚养费”
对于此案,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柄尧做了进一步解读 。他表示,抚养未成年人子女为法定义务,不因婚姻关系是否存续发生变化 。同时,有关抚养费问题的协议,虽属父母双方意思自治范畴,但该意思自治只能对父母权利、义务进行约束,无权在协议中剥夺或限制他人,即未成年人子女的合法权利 。
本案中,即使父母双方虽有“孩子改继父姓,不再继续支付抚养费”条款,但孩子仍可以自身名义请求抚养费之根由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即明确:“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抚养费 。”
2.“离婚后,未经对方同意,抚养方无权为子女改姓”
对于离婚后孩子改姓问题,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均有明确规定 。即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但要经对方同意 。未经过对方同意的,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对方也有权利起诉变更 。
本案稍微复杂之处在于,对于子女更名,父母以协议方式明确:“孩子改继父姓,不再继续支付抚养费”,这说明该更名并非单方意思表示 。现实中,单方改姓往往行不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中即明确:“父母离婚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更改子女的姓名,一方擅自变更公安部门可拒绝办理 。”这意味着,婚后子女更名,公安部门也需征求父母双方意见 。本案中,男方虽不能以孩子改姓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但男方仍可以重大误解等为由,起诉要求孩子恢复原姓氏 。
3.“补充协议内容对孩子本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四川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冯骏律师表示,针对“孩子改姓,生父能否拒付抚养费”的疑问,法院已经释明了相关法律条款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那么,除了这一概念外,还有就是姓氏的改变与否的补充协议,是否影响小孩主张生身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的问题 。
冯骏延伸解读,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这样就可以明显看出,父母给付抚养费的义务不会因离婚以及小孩姓氏改变而能够免除 。
除了法院已经释明的“父母离婚不影响孩子仍是双方子女”的这一法律概念之外,冯骏还表示,针对孩子父母所签订的所谓补充协议,应该仅仅是父亲与母亲两方,并不涉及孩子 。因此,即使是孩子的父母达成了补充协议,但因为小孩本身是有独立的权利要求,要求父亲给付抚养费,且孩子为未成年人,尚不能够自主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利,该补充协议所有内容对孩子本人不产生任何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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