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实缴的股东如何退出公司 挂名股东如何安全退出( 二 )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从公司法的规定来看,公司解散并且自行清算程序完毕后,公司股东就实现了退出的目的 。
同时,根据《公司法》第183条,公司因本法第180条第(1)项、第(2)项、第(4)项、第(5)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2、公司解散之诉
【没有实缴的股东如何退出公司 挂名股东如何安全退出】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1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182条规定的(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

四、此外,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涉及公司除名、合并分立、上市交易、破产清算、被强制执行等退出方式 。
(提示: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大宪章”,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前述众多路径选择中法律都明确提到公司如果章程对相关事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此在公司成立之初最好就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公司退出情况进行约定,例如可规定公司的营业期限,当期限届满如果公司仍需经营,只需通过股东会延长经营期间即可,但如果股东会有分歧,又不满足上述路径情况下,可在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时对公司进行清算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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