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亲属包括哪些人?为什么不能输血给亲人?

【直系亲属包括哪些人?为什么不能输血给亲人?】亲兄弟、亲姐妹属于直系亲属吗?直系亲属包括哪些人?无论是网络 , 还是现实中 , 都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有的人认为 , 兄弟姐妹不是直系亲属 , 只有父母、子女才是直系亲属 。有的人认为 , 兄弟姐妹必须是直系亲属 , 而且亲近关系远超丈夫(为什么没用“配偶” , 因为持这种看法的大多是女性) , 和父母子女等同 , 而丈夫不是直系亲属 。有的人认为兄弟姐妹、配偶都是直系亲属 。
我认为要明确这个问题 , 光争论这个问题没用 , 必须先搞清楚什么是“直系亲属” 。民间理解的直系亲属 , 应该等同于“直接亲属”或者法律意义上的“近亲属” 。所以外延比较大 , 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和兄弟姐妹 。但是同时好像又有所缩小 , 因为很多人不认同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为直系亲属 。
而在民法典上 , 没有“直系亲属”的概念 , 只有“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直系血亲”“旁系血亲”这些概念 。民法典第五编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民法典第五编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所以法律意义上的直系亲属 , 应该就是特指直系血亲(如果是民间自我解读 , 当然可以任意理解) 。什么是直系?重点在于“直” , 重点在于有血缘传承关系 , 因此只有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才是直系血亲 。为什么只规定了三代 , 因为再往上追溯或者再往下延伸 , 在财产继承等实际生活方面 , 都已经根本没有必要 。但是不能因为民法典没有提及 , 就认为曾祖父母与曾孙子女不再是直系血亲 。
配偶和兄弟姐妹与自己之间没有血缘继承关系 , 因此不能认为是直系亲属 。而且兄弟姐妹、侄子侄女、侄孙侄孙女是典型的旁系血亲 。配偶是比较独特的存在 , 在民法典中是单独的亲属关系 , 与血亲、姻亲并列 , 既不是血亲 , 也不是姻亲 , 而是第一亲属 , 排位高于血亲和姻亲 。
在法律意义上 , 配偶的关系排在血亲之前 , 当然也远在姻亲之前 。法律和民间追求的都是夫妻一体 , 超越任何亲属关系 。在民法典《婚姻家庭》法则中明文规定 ,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 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 。在民法典《继承》法则中 , 配偶和子女、父母都属于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 , 而且配偶还排在最前面 。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如此 , 例如在医院需要签字时 , 配偶的签字也是最高效力 。
当然也有很多人信奉“人尽可夫” , 认为夫妻是大难临头各自飞 , 没了丈夫再换一个还是丈夫 , 但是爸爸妈妈只有一个 , 所以就觉得只有儿女、爸妈最亲 , 其次就是兄弟姐妹最亲 , 反正到了最后 , 也没有丈夫的位置 。
直系亲属之间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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