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护是国家从它的属地优越权 庇护是什么意思

庇护制是在漫长的罗马社会的历史中长期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它本身有着一个产生和发展的过程 。
一、王政时代的庇护制公元前8世纪,罗穆卢斯将原始的居民分为两个阶层,第一个是世袭的贵族阶级;第二个是普通的平民阶级,每一个平民选择一个贵族作为他的庇护人 。
罗穆卢斯规定了这两个阶级的义务,庇护人需要对他的被庇护人讲述法律,帮助他们完成契约的事务,在法律中保护他们的利益 。被庇护人需要为庇护人提供一些财政上的支持等等 。狄奥尼修斯曾经这样描述庇护制:
他们双方相互仁慈,不做越过本分之事 。庇护人对被庇护人解释法律,寻求保护他们,不施加重担于他们 。他们有权为被庇护人争取合适的利益 。被庇护人则回报给庇护人各种服务,给庇护人及时的财政上的帮助:他们要奉献庇护人女儿的嫁妆,庇护人被捕或者因法庭上的失败而受到罚款时他们要贡献赎金,他们还要分担庇护人公共事务的费用 。庇护人与被庇护人不应该相互投反对票,也不能在法庭上控告对方或是提供对对方不利的证据 。
狄奥尼修斯认为庇护关系是由罗穆卢斯建立的,他还确定了庇护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目的是建立规范的统治秩序 。
而古朗士认为早期的“门客”是没有圣火的,没有祖先的祭祀,没有举行葬礼宴会的墓地,仅仅有自然地家庭,而无宗教所组成的家庭 。门客中间没有神圣婚姻,也不知婚礼的仪式 。没有炉火,因为炉火而结合的婚礼对他们是禁止的 。
总之,这些被庇护人没有宗教的权利,没有参加宗教祭祀的权利,没有担任任何祭司之职的权利 。古朗士认为:
主人不只是主人,他还是法官,他可以处死门客;而且,他也是宗教首领 。门客屈服于这个既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权威之下,该权威控制着门客的身体和灵魂 。不错,宗教也使主人对门客负有责任,但其责任自定,无需他人批准 。门客不受任何保护,他不是公民 。门客若要出庭,其主人必须到场,替他说话 。他可以寻求法律保护吗?他不知道神圣的程序,即使他知道,最初的法律也不允许他说反对主人的话,或作反对主人的证人 。主人就是他们的法,反对主人就没有依靠 。
由此可见在王政时代的罗马社会,被庇护人的地位是十分低下的 。由于早期罗马资源的限制,所以不能供养太多人口,因此被庇护人的数目也就不会很多,公元前6世纪后期的个人贵族像克劳迪乌斯或公元前5世纪前期拥有成员数量巨大的费边家族可能拥有成千上万的被庇护人可能不符合当时实际的历史情况 。
更多的关于早期庇护制叙述不是来源于早期文学作品的分析,而是一种对于庇护制占主导地位地区的社会状况的分析 。在19世纪,学术界普遍认为庇护制来源于一种对外的征服,或者是当权的氏族对外族人的统治,这些外族人想加入他们的社区以寻求保护 。一些后来的学者认为庇护关系是富裕阶层最主要的劳动力来源,有时它和农奴的特点发生了同化,至少在早期时段是这样的 。
庇护关系并没有涉及到具体的固定的仪式,而这种庇护关系也没有赋予庇护人特殊的权利,庇护人对被庇护人的财产并没有占有或者继承的权利 。被庇护人虽然要服侍他的庇护人,但是仍然需要管理自己的事物,比如自己的房屋、财产和亲属 。被庇护人不能够成为其庇护人的家族中的一员 。不能参加庇护人家中的宗教崇拜活动 。
总之,关于罗马早期社会的庇护制,由于史料的局限,我们只能见到前人一些零散的论述,我们无法断定这种制度准确的来源和具体的时间,更多的是一种推测 。而考察这个制度的起源,并不是这篇文章的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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