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注和尾注的区别( 八 )


以《法学引注手册》为例,引用纸质出版文献的著录项目包括:
【脚注和尾注的区别】
(三)两种版本的引文注释规则比较
《法律科学》的何柏生编审曾提出注释规则是否科学的三个评判标准:
一是简便易用;
二是便于文献计量;
三是能准确地反映参考文献承载的各种必要信息 。
“国标版”的几个规则对参考文献作了特别详细的内容,尽管方便了文献计量,但是在作者写作和编辑校对中的操作难度很大 。首先,著录项目过于详细,对于作者和编辑来说,记忆量颇大 。一个大16开本的《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著录项目和著录格式的要求就有20几页,有些文献信息的著录项目多达10余项 。其次,在著录格式的要求上,有中文汉字,也有中英文标点混合,还要兼顾大小写切换,对于作者、编辑来说,输入和校改都很不方便 。《法学》主编童之伟教授曾批评这种格式像密电码一般,难学易混 。也正因此,除了高校学位论文和高校学报等外,更多的学术写作和学术期刊都已摒弃或改造了这种注释规则和格式 。
“常用版”对引文注释规则的表述和具体要求更为简洁易懂,也更加容易操作 。《法学引注手册(2019年)》承接了法学界以往多年引文注释的常用习惯,并为广大的法学期刊和出版社引为准则,有利于学术界引文注释的规范化 。尽管其中对于一些引文注释的规定,尤其是其中的著录项目的名称,并没有采用“国标版”那样的编辑行话,而是采用一种比较学术俗话的说法,倒也不能全然是一种缺点 。毕竟规则写出来是为了学术界写作的规范化,是给人看和用的,又毕竟大多数的作者对编辑行业的术语并不清楚也没有必要掌握这么准确 。
相较于“国际版”的规则,“常用版”在操作性上大大便利了作者和编辑,也提升了一定的审美标准,但是在文献计量上能否功效不减?或者说还能否很好对接国际标准?这个我没有专门研究,也不知内情 。但是,从中国知网也作为加盟单位参与了《法学引注手册(2019年)》的制定看,或许随着现在计算机系统识别能力的提升,“常用版”的注释规则在文献材料信息化、数字化问题上应该是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推进 。
关于注释的其他问题,《法学引注手册(2019年)》中已经有比较详尽的介绍,这篇文章就不说了 。


参考文献
1.《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1987) 。
2.《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05) 。
3.《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 。
4.《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修订本)》 。
5.《法学引注手册(2019年)》 。
6.张积玉:《注释、参考文献著录中若干规范问题再探》,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年第6期 。
7.杨昌勇:《学术论著注释和索引的规范与功能》,载《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 。
8.何柏生:《几种注释规范的优劣比较》,载《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 。
9.童根兴:《学术著作中的注释:一个出版社编辑的视角》,载《出版发行研究》2020年第3期 。
10.法学小园丁:《正文只有7个字:法学论文的脚注太多了!》,载“美国法瞭望”微信公众号,2020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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