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上的灯叫什么,船员仪表由谁负责检查和教育

船员仪表由谁负责检查和教育
船员仪表由主管人员负责检查和教育 。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一切任职人员 。常将持有适任证书的人员和政委、事务长、船医统称为高级船员,余者称为普通船员或一般船员 。根据船员分工特点,货船分为甲板部、轮机部和事务部,大副、轮机长、事务长分任部门长,客船则将事务部归并于客运部,客运主任为部门长 。船长是船舶领导人,对驾驶船舶和管理船舶负全部责任 。中国设置的政委也是船舶领导人,分管思想政治、党务和部分行政工作 。船员是完成水路运输任务的关键 。各国海商法和船员法对船员权利和义务有专门规定,以实施管理和保护 。中国政府规定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电机员、报务员等必须持有发证机关签发的海船(或内河船)船员适任证书,其他船员必须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训练 。

船上的灯叫什么,船员仪表由谁负责检查和教育

文章插图
船上的灯叫什么船舶照明是船舶航行、作业以及船舶管理工作人员生活的必要条件 。通常包括确保航行安全和人员安全照明(如航行灯、信号灯、救生艇区域照明)、船舶工作场所照明(如驾驶台、机舱和甲板装卸照明)以及生活区域照明等 。与陆地照明系统不同,船舶照明系统按照供电方式不同可分为主照明、应急照明、临时应急照明和航行灯与信号灯照明几种类型 。
1.主照明系统(正常照明系统)
船舶主照明系统又称为正常照明系统,分布在船舶内外各个生活和工作场所,提供各舱室和工作场所有足够的照度 。正常照明是全船的主体照明,由船舶主发电机供电,经过主配电板上照明汇流排直接向各照明分电箱供电,然后由照明分电箱向邻近舱室或区域的照明灯具供电 。其中正常照明包括:1.舱室主照明,如顶灯的大部分; 2.局部或辅助照明,如床灯、壁灯、盥洗灯等; 3.装卸货强光照明;4.室内外走道半数以上的照明; 5.各舱室必须备有的插座等 。
2.应急照明系统(大应急照明)
应急照明是在主电网发生故障不能工作时投入使用的 。应急照明由应急配电板经应急照明分电箱供电,电压可与正常照明相同,也可用低压电 。船舶应急照明系统主要分布于机舱内重要处所、船员和旅客舱室、艇甲板及各人员通道 。此照明要求在所有其他电源发生故障和在各种横倾条件下,至少维持3h;应急照明灯上应有明显的标志,或在结构选型上与一般照明灯具不同 。
3.临时应急照明(小应急照明)
在主照明和应急照明系统发生故障时,临时应急照明系统应能发挥作用 。它的灯点少,无照度要求,灯具涂以红漆标志 。主要分布在驾驶台,船舶重要通道,扶梯口和机舱重要处所 。小应急照明由蓄电池组供电,与主、应急照明系统之间有电气连锁;临时应急照明系统不得采用荧光灯为光源,更不得设置就地开关 。它应能连续供电30 min以上 。
4.航行灯与信号灯系统
1、航行灯:是船舶照明系统中的一个独立部分,是保证船舶夜间安全航行的重要灯光信号 。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保证它的明亮,以表明本船的位置、状态、类型、有无拖船等,从而防止周围或过往船舶误会,造成海损事故的发生 。航行灯由前桅灯、主桅灯、尾灯、左右舷灯和前后锚灯组成,用于船舶夜航和指示船舶的状态和相应位置 。驾驶台设置专用的航行灯控制箱或控制板,由主配电板和应急配电板两路供电 。航行灯灯泡一般为60W的双丝白炽灯 。每盏灯具都为双套,其中一个做备用,可在控制箱上进行切换 。
2、信号灯 :是船舶在各种特殊情况下的灯光标志,特别是夜间航行,更是不可缺少的通信联络的工具之一 。信号灯的控制一般是集中在驾驶台,要求两路供电 。信号灯的种类很多.为了适应某些国家的港口和狭小水通道的特殊要求,远洋船舶的信号灯设置比较复杂 。这些信号灯通常安装在驾驶台顶上专设的信号桅或雷达桅上,按照规定数盏(8~12盏)红、绿、白等颜色的环照灯分成两行或三行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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