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诉讼可以再审的,离婚二审判决不服可以申请再审吗( 三 )


2.二审案件不能再上诉:
如提起上诉后 , 当事人对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不服的 , 不能再提起上诉 。
3.对已经终审判决 , 案件就发生法律效力 , 当事人不服的称之为“申诉” , 不是上诉 , 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 , 案件被告两审终审制 。
如果是民事、经济案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认为有错误的 , 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八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再审 , 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
如果是刑事案件 , 就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申诉 。期限同是两年 。
如果是行政案件 , 就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出申诉 。期限同是两年 。
如中级人民法院是第一审 , 不服判决裁定的可以上诉 , 如是二审则不能上诉 。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 , 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 , 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 , 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 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 , 当事人对二审判决或裁定不服不能再提起上诉 。这正是我国两审终审制的体现 。两审终审制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 , 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 , 当事人即使不服也不得再提出上诉 , 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式提出抗诉 。也就是说 , 地方各级法院对于按照审判管辖权的规定对由它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定以后 , 若当事人不服 , 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若同级的检察院不服 , 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抗诉 。上一级法院有权受理针对下一级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上诉或抗诉 , 有权经过对第二审案件的审理 , 改变或维持第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 。这时 , 上级法院的第二审判决、裁定 , 就是终审判决、裁定 , 当事人不得上诉 。
法院判决生效后还可能上诉吗
民事案件如果有如下情形 , 可以申请再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式
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 发现确有错误 , 认为需要再审的 , 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 发现确有错误的 , 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认为有错误的 , 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 , 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 , 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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