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商标!“金银花”自由了( 三 )


文章插图
▲河南漯河一企业被诉侵权产品(左)与江中食疗猴姑系列产品(右)
为避免本该属于公共资源的标志不被垄断 , 以保障广大生产经营者的合法利益 , 通用名称的认定标准有待进一步厘清 。中国文旅创新创业智库丛书主编张德欣提出了一种可能 , 他告诉美妆网 , “通用的名称被某一企业或者个人注册 , 肯定不合适 , 因为它算是一个‘公用的品牌’ 。或许能参考中国地理标志的体系跟监管办法 , 划定具体的地区、品类 , 整体提供知识产权保护 。”
总结
近年来 , “广撒网”式商标维权行为频频出现 。不可否认 , 部分企业在产品标识和包装上打擦边球 , 甚至明目张胆地抄袭 。然而 , 恶意诉讼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如今市场上更是出现了大量“职业打假师” , 四处“碰瓷式维权” , 给其它企业带来无尽的麻烦与损失 , 也严重破坏正常的行业发展秩序 。
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商标审查方式和标准 , 避免随意化、主观化、模糊化 , 同时推动具体的审查流程更规范、透明 , 或许是从源头上遏制“碰瓷式维权”的重要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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