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商标!“金银花”自由了

近日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发布了一份送达公告 。公告内文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撤销核准第603857号“金银花”注册商标转让、续展的决定 。
这意味着 , 该商标持有人上海碧丽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丽”)起诉上百家花露水生产与销售企业商标侵权的系列案件发生重大转折 , 原告涉嫌用无权利商标恶意索赔 。

撤销商标!“金银花”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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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长期以来 , “金银花”被注册成商标一事饱受争议 。江西省消毒产品协会还曾公开指责 , “碧丽公司目前的所谓商标诉讼是拿着不具备权利基础的商标碰瓷式维权 , 是恶意敛财 , 这种行为已经引起了行业公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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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索赔近百企业 , 金额超千万

有相关案件代理律师统计 , 碧丽为原告的裁决文书逾100份 , 总索赔金额约120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 , 2020年初至2021年底 , 江西保健与消毒产品行业协会内便有60家企业因生产、销售金银花相关产品被告 。
诉讼内容集中指向商标侵权 , 理由也大部分相似 , 即“被告未经许可擅自生产、销售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标识的商品 , 构成对原告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 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 侵占了原告的市场份额 , 给原告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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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丽金银花花露水
在绝大多数判决中 , 被告企业均被判构成侵权并赔偿 , 理由基本是:“被诉侵权产品需要表达其含有金银花成分 , 应当以善意的方式在合理范围内予以标注 。在瓶身正面和背面显著位置突出标注‘金银花’字样 , 属于不正当使用 。”一众被诉企业销售的相关产品也被迫从淘宝、1688、京东等电商平台下线 。
大部分企业选择认赔、和解等 , 也有少数坚持在法律道路上“一战到底” 。一审中均被判赔6万元的江西创美实业有限公司和江西佰泰药业有限公司 , 二审获胜诉 , 产生了风向标意义 。
以上两家企业都提出 , 被诉侵权产品上标识的“金银花花露水”字样仅用作说明或描述产品 , 而非直接套用“金银花”商标 。
某执业律师向美妆网透露 , “如果仅是在产品背面成份表中以正常方式标注‘金银花’成分 , 所用字体与其它成份字体完全相同 , 不应认定侵害商标持有者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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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 针对注册商标本身含有表示商品质量、原料、功能等特点的情况 , 该律师进一步提出:一方面 , 在维权过程中 , 商标持有者需接受其他主体的描述性使用 。另一方面 , 如果一些主体为了攀附商标的知名度等 , 使用行为超出描述性使用的边界 , 那商标持有者应行使商标法所赋予的权利 ,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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